腾讯文库搜索-民法总则期末考试
民法总则期末考试
民法总则期末考试(教材是基础,网络为补充(cnki))单选(10分,1分*10)多选(10分,2分*5)范围:05—10年司考(含灾区)卷三民法总则部分。(不定项不考)名词解释(20分,4分*5)(解
民法总则期末复习资料
1、民法的渊源:指民法规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展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2.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配置和调
司法考试笔记民法总则
第一部分 民法总则第一讲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四类:①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②法人(包括中国法人、外国法人)。③其它组织。指
2022《民法总则部分》考试大纲
2022《民法(总则部分)》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考试内容:《民法(总则部分)》.使用教材:马工程教材《民法学》,王利明,2019年6月出版。第二部分: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民法总则考试
民法总则测试题
《民法总则》自学测试题一、单选题(在括号内填上正确答案)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A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A.清算义务人B.利害关系人C.主管单位D.
民法总则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正确答案:A 2、(
民法总则讲座心得
民法总则讲座心得本文具有广泛通用性,欢迎各位亲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参考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
司法考试笔记民法总则
如对您有帮助,,感谢!第一局部 民法总则第一讲 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四类:①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②法人〔包括中国法人、外国法人〕。③其它
民法与民法总则课件
- 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 - 民法概念的语源 - 二 - 民法概念的含义 - 三
民法总则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正确答案:A 2、(
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 新民法总则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 新民法总则全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3月1
民法总则测试题
《民法总则》自学测试题一、单选题(在括号内填上正确答案)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A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A.清算义务人B.利害关系人C.主管单位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