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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2)
- 考点: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考试大纲11.1) 航修:指发生在船舶营运期间的一般修理项目和一般事故处理。 小修:钢质机动船要求每12~18个月进行一次小修,一般结合船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考点: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考试大纲11.1) 航修:指发生在船舶营运期间的一般修理项目和一般事故处理。 小修:钢质机动船要求每12~18个月进行一次小修,一般结合船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4.3 晶闸管自励恒压励磁系统 - 晶闸管自励恒压装置原理,如图14-16所示。 - 返回 - - 晶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4.3 晶闸管自励恒压励磁系统 - 晶闸管自励恒压装置原理,如图14-16所示。 - 返回 - - 晶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大连海事大学第19章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9.1 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 - 19.1.1 船舶电气设备的修理类别、期限和范围 - 1)航修:指发生在船舶营运期间的一般修理项目和一般事故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大连海事大学第19章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第19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9.1 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19.2 船舶航行时的职责§19.3 船员交接班时的职责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大连海事大学第19章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课件
- 第19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9.1 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19.2 船舶航行时的职责§19.3 船员交接班时的职责
20第二十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责
- 第二十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责 - 第一节 船舶修理时的职责第二节 监造新船时的职责第三节 船舶航行期间的职责第四节 船员交接班时的职责 -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第19章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课件
- 第19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 §19.1 船舶修理及建造时的职责§19.2 船舶航行时的职责§19.3 船员交接班时的职责 - 第1
船舶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2篇)
船舶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1、船舶电气设备的检修、保养、安装等作业应由本船电气人员进行。未经轮机长的允许,禁止其它人员进行电气作业。2、进行电气保养、检修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严禁穿拖鞋等不适合工作的鞋子
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大连海事大学第20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责
- 第二十章 船舶电气管理人员职责 - 第一节 船舶修理时的职责第二节 监造新船时的职责第三节 船舶航行期间的职责第四节 船员交接班时的职责 -
船舶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2篇)
船舶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1、船舶电气设备的检修、保养、安装等作业应由本船电气人员进行。未经轮机长的允许,禁止其它人员进行电气作业。2、进行电气保养、检修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严禁穿拖鞋等不适合工作的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