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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发〔2008〕11 号【发布日期】2008-02-04【生效日期】2008-04-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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