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治理暂行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鼓舞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乐观性和制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安康进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